川建建發〔2017〕917号
各市(州)及擴權試點縣(市)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、工商行政主管部門,各建設、施工等相關單位:
爲(wéi / wèi)規範我省建築市場秩序,現将住房城鄉建設部、工商總局《關于(yú)印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(示範文本)的(de)通知》(建市〔2017〕214号)轉發你們,并提出(chū)以(yǐ)下意見,請一(yī / yì /yí)并貫徹執行:
一(yī / yì /yí)、認真做好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(示範文本)》(GF-2017-0201)的(de)學習宣傳工作,指導建設工程各方主體推廣使用合同示範文本,維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(rén)合法權益。
二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(rén)要(yào / yāo)嚴格按照合同示範文本中關于(yú)缺陷責任期、質量保證金扣留和(hé / huò)退還等新修定的(de)條款履行責任。
三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(rén)要(yào / yāo)嚴格按照國(guó)家标準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》(GB50500-2013)、我省的(de)相關規定和(hé / huò)合同示範文本中關于(yú)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(de)調整等條款對價格風險分擔進行合理約定。
本合同示範文本自2017年10月1日起執行,原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(示範文本)》(GF-2013-0201)同時(shí)廢止。示範文本請從網上(shàng)下載,不(bù)再随本文轉發紙質文本。
四川省住房和(hé / huò)城鄉建設廳
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
2017年12月7日